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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公安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枪爆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1-09     阅读次数:977     作者:Admin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枪支、民爆、高危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确保岁末年初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不发生涉枪涉爆涉危案件、事故。2019年12月13日,宝鸡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枪爆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的通知》宝公传发〔2019〕400号,《通知》要求:
        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地方和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现象突出,加之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和“双节”人员放假管理松懈等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引发安全事故。各县分局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堵塞管控漏洞,坚决遏制枪支、民爆、高危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丢失、被盗抢和涉枪涉爆涉危案件、事故的发生,守住“不流失、不打响、不炸响”底线。
        强化民爆物品管控措施。紧盯最可能出问题的民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环节,对照《宝鸡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宝公通字〔2019〕32号)及菜单式检查表,逐部位、逐环节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落实民爆物品流向登记、治安防范、末端管控、运输监管等措施,严防民爆物品非法流失危害社会。在检查过程中凡发现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及人员,要一律依法严肃处理,杜绝“以查代罚、查而不罚”、“以整改代替处罚”现象、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督导检查。要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强跟踪督导,组织多轮次的暗访检查、重点督查,指导基层单位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把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隐患问题彻底排查出来、认真整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整治局面。市局将派出专门督导组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对因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措施不落实等导致发生涉爆、涉枪、涉危事故、案件的,将严肃倒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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