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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深入宝鸡 督导检查枪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18-08-03     阅读次数:624     作者:Admin
        为全面排查涉枪涉爆隐患,坚决堵塞管控漏洞,推进全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4月18日至19日,省公安厅治安局二处俱争光带队一行三人,深入我市陈仓区、太白县,对我市近期枪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市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巨文辉等相关同志陪同检查。
        4月18日上午,督导组一行到市局治安支队就我市枪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概况和主要措施听取了汇报,并对市局枪弹库库存管理、出入库登记、台帐等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实地进行了督导检查。随后,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先后深入太白河金矿青岗沟炸药库、太白县重点项目太凤高速第二项目部、陈仓分局枪弹库、陈仓分局东大街派出所枪弹室和宝鸡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等重点单位对民用爆炸物品和枪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中,督导组重点查看了枪支弹药出入库、审批登记台账、保管存放、枪弹库日常值班情况、枪支维护保养、安全检查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等情况,以及炸药库人员进出时间登记表、炸药进出仓库登记表、炸药库的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及周边环境情况,详细询问了炸药库负责人、看守保卫、保管员等人员情况,并在现场测试了枪弹库安全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检查结束后,省厅治安局督导组俱争光就枪爆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枪爆无小事”的思想意识,全面落实枪爆物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确保枪爆物品的管理制度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紧盯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环节,确保枪爆物品安全;三是要认真填写相关台账,确保账物相符;四是要强化“服务一线、服务基层”的意识,要经常深入各派出所指导、检查配枪人员的枪支佩戴、使用、保管等情况。同时要求各配枪单位加强日常保养和管理维护,始终保持枪弹的良好状态,确保任何时候枪弹能够随时拉得出,保证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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