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导航  |  帮助中心

  • 宝鸡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 电话:0917-3417988
  • Q Q:182385218(群)
  • Email:bjmbxh@126.com
  • 公安信息位置:首页 >>公安信息
    宝鸡市公安局三项举措 筑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防线
    发表时间:2018-08-03     阅读次数:629     作者:Admin
        为深刻吸取辽宁本溪“6•5”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宝鸡市公安局以治安系统“四大三抓”活动为抓手,结合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采取三项措施,坚决预防和杜绝涉爆案(事)件发生,全力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一是立即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辽宁本溪“6•5”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各县分局采取突击检查、视频巡查等多种方法,重点对民爆物品的运输、发放、搬运环节开展严密检查,严禁违规同车运输炸药和雷管;严禁同时发放、搬运炸药和雷管;严禁在竖井、斜井运输爆破器材时,炸药和雷管同时运输。同时,督导所有涉爆单位负责人和全体从业人员学习《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第14节全部内容,并记录学习笔记。
        二是召开全市爆破作业现场视频建设应用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6月8日,组织全市监管民警和涉爆单位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对爆炸作业现场视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进行培训,实现我市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全面进入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同时,对全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制定下发《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考核办法》,采取“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办法,推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三是出台《宝鸡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为适应新时代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基层民警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出台《宝鸡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公安机关紧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督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对其内部安全防范的指导、监督、检查;明确市、县、派出所三级监管职责,规范监督检查的时间和内容,并将爆破作业现场视频系统应用纳入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检查民爆从业单位菜单式检查表》,细分98项检查项目,为基层民警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上一篇: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深入宝鸡 督导检查枪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下一篇:宝鸡市公安局集中开展 “安全生产月”暨枪爆整治专项行动宣传活动
    
    版权所有:宝鸡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备案号: 陕ICP备09119978号-1 技术支持:宝鸡宝网网络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